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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南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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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驻标准

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地应当在福建南粤厨具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区域内,办公场所应当在福建南粤厨具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场地内。
 2、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福建南粤厨具股份有限公司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年。
 3、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超过500万元(对注册资金有特别要求的行业不受此限);
 4、属迁入的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一般不超过300万元。
 5、企业租用福建南粤厨具股份有限公司孵化场地面积低于200平方米。
 6、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应当属于国家或本省颁布实施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当前《国家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范围。
 7、企业负责人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工作,并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
 8、有技术开发队伍和技术开发条件,有实施孵化项目的技术能力和后续开发能力。
 9、研发和生产需符合环保要求,无噪音、废水、废气、废物等污染产生。

入驻项目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国家颁布的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导向或符合福建省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导向的技术开发项目,能够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及福建省与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大学等重点院校合作计划中的其他项目。
 2、项目技术来源清晰,取得合法的知识产权,已申请专利/著作权登记或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保护,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3、项目技术先进,与现有技术相比有明显的创新与进步,有一定的技术进入壁垒。
 4、市场发展潜力大,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
 5、项目技术负责人熟悉本技术领域的发展,具有实施转化本项目技术的能力。

入驻程序

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或者创业者申请到南粤众创空间创业,应当提交《入驻申请书》及《入驻申请书》注明要求提供的材料。


 入园程序

南粤众创空间对入驻申请企业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并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就是否同意入驻给申请者以明确的答复。同意入驻的,予以办理入驻手续,签订《孵化协议》和其它服务协议。 

注:《孵化协议》是南粤众创与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之间就设立、变更、终止孵化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请将表格填好后发自:nyue888@126.com

南粤众创运营管理制度

申请入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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